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列入2021年度省级乡村振兴集成创新示范建设县的批复》(浙财农【2021】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同山烧集成创新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经申报、审核以及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现将同山烧集成创新示范建设项目(第二批)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五天,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联系电话:市财政局87113456,市农业农村局87108403,附件:项目汇总表诸暨市财政局诸暨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月11日附件:项目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建设主体建设地点计划总投资(万元)1同山烧生产质监平台集成创新示范项目同山镇人民政府同山镇10002同山烧小作坊提升集成创新示范项目浙江政宇酒业有限公司安华镇湖头村7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