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75号)文件精神,按照《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落实2023年失业保险政策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云社险通〔2023〕9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助力稳就业保民生,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的控制或者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2022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且不属于“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的企业给予稳岗返还补贴,经罗平县社会保险中心审核,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发电有限公司鲁布革水力发电厂等140户企业符合参保单位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现就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金额等情况予以公示:附件:罗平县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返还名册.xlsx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15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止,节假日顺延如对公示情况有疑问,请向罗平县社会保险中心反映,监督举报电话:0874-8214043罗平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