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收到莫仲焜(201)、余觉(202)、梁庆洲、张继平(301)、叶锦添(302)、梁庆洲、张继平(401)、邓亚苹(402)、李晓莉(501)等7户位于中山市石岐街道天湖上街32号加建电梯的补助申请,经调查核实,该住宅加建电梯工程于2020年01月至2020年09月进行施工,建筑面积为57.13平方米,2021年02月18日办结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023年10月25日办结《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符合《中山市既有住宅加建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现将中山市石岐街道天湖上街32号加建电梯申请财政补助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3年12月16日始至2023年12月22日止(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人来电或来函向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反映,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康华路18号1116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88709129,附件:石岐街道天湖上街32号加建电梯申请财政补助明细表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2023年12月14日附件石岐街道天湖上街32号加建电梯申请财政补助明细表房号业主姓名申请财政补助金额(元)备注201莫仲焜11409202余觉12481301梁庆洲、张继平13195302叶锦添14267401梁庆洲、张继平14750402邓亚苹17363501李晓莉16535合计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