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收到孙斌立(204)、陈剑平(303)、庾波(304)、程锦红、欧旭强(403)、李江、杨惠兰(503)、林颂军、阮玉芬(504)、缪宏锋、何银凤(603)、李小波、李国清(604)、李杰玉、吕红霞(703)、梁凯潮、卞玲玲、卞瑛(704)等10户位于中山市石岐街道天明花园B区4幢03-04梯加建电梯的补助申请,经调查核实,该住宅加建电梯工程于2022年07月至2023年02月进行施工,建筑面积为64.58平方米,2023年04月19日办结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023年08月02日办结《中山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验收备案告知书》,符合《中山市既有住宅加建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现将中山市石岐街道天明花园B区4幢03-04梯加建电梯申请财政补助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3年12月16日始至2023年12月22日止(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人来电或来函向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反映,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康华路18号1116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88709129,附件:石岐街道天明花园B区4幢03-04加建电梯申请财政补助明细表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2023年12月14日附件石岐街道天明花园B区4幢03-04加建电梯申请财政补助明细表房号业主姓名申请财政补助金额(元)备注204孙斌立2400303陈剑平4800304庾波4800403程锦红、欧旭强16600503李江、杨惠兰9500504林颂军、阮玉芬9500603缪宏锋、何银凤11900604李小波、李国清11900703李杰玉、吕红霞14300704梁凯潮、卞玲玲、卞瑛14300合计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