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安市科学技术局广安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资金有关事宜的通知》(广科技发〔2023〕27号)要求,现对广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申报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项目”拟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向广安市科学技术局、广安市财政局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具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举报,联系人:市科技局王晴13982633666市财政局吴秋苇18811536155市科技局纪检组王志华18982662881广安市科学技术局广安市财政局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