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社〔2019〕318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周建明、吕佳贤等373人次符合享受见证补贴条件,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丰泽区纪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或丰泽区人社局办公室(就业股)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月21日公示电话:22502001丰泽区纪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22594699丰泽区人社局办公室(就业股)附件:丰泽区2023年度第五批拟享受见证补贴名单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