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毕节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跨境电商发展)使用方案>的通知》(毕商发〔2023〕29号)工作安排,市商务局完成了我市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跨境电商发展)的申报和审核工作,拟支持企业(单位)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12月15日-12月19日,如有异议,请与毕节市商务局联系,联系人:张晶,电话:0857-8222219,电子邮箱:494376022@qq.com,传真:0857-8229861,附件:毕节市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跨境电商发展)拟支持企业(单位)毕节市商务局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