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供销部门服务主体公示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两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3〕14号)、江西省供销社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赣供合字〔2023〕8号)和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丰府办字〔2023〕42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实际,经服务主体申请,我社根据各基层社及社有企业的实际情况、组织能力、综合服务能力,拟初步遴选丰城市供销为农服务有限公司、丰城市供销农资配送有限公司、丰城市秀市供销社有限责任公司、丰城市筱塘供销社有限责任公司、丰城市白土供销社有限责任公司、丰城市小港供销社有限责任公司、丰城市淘沙供销社有限公司、丰城市同田供销社有限公司8个基层社及社有企业作为我社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2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监督电话0795-6298036,丰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