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23〕18号)《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流程的通知》(川就局办〔2023〕55号)和《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稳岗返还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大型企业按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中小微企业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的标准,给予稳岗返还,现将高县2023年第二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105家企业,补贴金额1097807.86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受理部门: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高县庆符镇兴盛路广电大楼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联系电话:0831-5365461、0831-5417385邮政编码:645154邮箱:2685043576@qq.com附件:高县2023年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花名册(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