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启动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工作,以及协助提名专家公示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渠道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实行限额提名,由2023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各提名单位进行推荐,二、推荐项目条件推荐项目(人选)应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有关要求,推荐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各推荐单位组织推荐项目(人选)按照《提名书模板》(附件2)填写《提名书》,推荐项目(人选)报送市科技局前需在每个候选者所在单位完成公示,及时报送《拟推荐项目信息表》(附件3)《提名书》《公示信息表》(附件4)及答辩材料,四、专家提名项目公示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要求,请相关项目(人选)的提名专家于2024年1月5日前将《公示信息表》发送至工作邮箱,提名单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拟推荐项目信息表》,提名单位汇总并报送《提名书》、答辩材料、公示证明、《公示信息表》,推荐单位报送纸质版提名材料,六、推荐材料要求推荐项目(人选)材料报送市科技局前应由推荐单位完成审核,022-58832951报送地址:和平区成都道116号天津市科技局2号楼303工作邮箱:KJJL@tj.gov.cn附件:1.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2.提名书模版3.拟推荐项目信息表4.公示信息表2023年12月15日附件:1.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2.提名书模版3.拟推荐项目信息表4.公示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