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黔府发〔2023〕12号),与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企业,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现将湄潭县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发放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一、公示对象:享受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发放用人单位1家,合计2000元,二、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5日-12月21日三、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法受理部门: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股联系电话:0851-24255848附件:湄潭县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发放明细.xlsx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