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年度工作安排及项目实施计划,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实施质量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评范围2023年市属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获立项资助(含自主安排立项)的项目,二、实施流程(一)评价材料提交,请各有关单位于2023年12月29日前提交项目实施质量评价材料,组织专家对各项目的材料进行评价,颁发《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评价证书》(下称《证书》,封面目录格式应根据提交材料情况自行拟定,(二)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工作执行情况总结报告(见附表2),(三)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报告表(见附表3),(四)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自评评分表(见附表4),3.项目已提交的当年9月中期进展情况报告表(需承担单位盖章),1.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账或市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报告表(须加盖财务专用章,四、提交要求(一)各项目的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中“三、评价材料清单”的顺序要求双面打印装订成册,我局不再组织专家进行质量评价,(三)各单位项目实施质量评价材料请按本通知的归口报送渠道和要求(不接受单个项目分开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