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为保障“十四五”期间同安教育基建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教育基建项目补助的通知》(厦财文指〔2023〕14号)和《关于印发同安区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同发投〔2023〕1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教育基建项目投资计划,具体如下:一、本批次下达投资计划本次下达投资计划共计2108.81万元,用于“十四五”期间同安教育基建项目,二、严格执行年度投资计划管理制度1.“十四五”期间同安教育基建项目,必须严格按《厦门市同安区区级财政性投资基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厦同政〔2017〕123号)、《关于修订厦门市同安区区级财政性投资基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厦同政〔2019〕3号)及《关于修订厦门市同安区区级财政性投资基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部分条款的通知》(厦同政〔2020〕71号)执行,2.本次下达的资金二次分配方案应及时报区发改局、财政局备案,涉及本次下达前已通过区级资金垫付的部分,应及时予以归垫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3.所有建设项目应及时向区发改局报告计划执行情况和急需解决的问题,以便及时协调解决,特此通知,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2023年12月11日(同安区财政局备查文号:同财备〔2023〕3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