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3〕436号),我市编制了《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送审稿)》,资金来源为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主要用于补贴全市范围内养殖有20头及以上的能繁母猪养殖场(户),市农业农村局于9月28日印发《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每头能繁母猪补贴1次,优先补贴中小规模养殖场(户),各镇(街道)上报域内养殖有20头及以上的能繁母猪养殖场(户)共62家,市农业农村局对各镇(街道)上报的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户)按20%的比例进行抽查复核,赤水街道陈方军养殖场在上报数据与核查期间淘汰1头能繁母猪(申报33头,实有32头)、踏水镇孙英农牧有限公司淘汰13头能繁母猪(申报104头,踏水镇四川博纳嘉臻农业有限公司上报能繁母猪共2630头,根据“优先补贴中小规模养殖场(户)”的原则,现将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资金项目补贴名单予以公示,附件: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资金项目补贴名单简阳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