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0003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农业设施确权登记颁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通农规〔2023〕2号)文件要求,经农业设施所有权人自愿申请村委会初审、镇级复核、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现将审核通过农业设施确权登记名单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海门政务中心1533室),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海门政务中心1533室)联系方式:0513-82212502单位:平方米序号农业设施所有权人法定代表人设施位置设施名称单个占地面积建成时间设计使用年限备注1南通博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张涛海门区临江镇汤西村粮食仓储47522023.1230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