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农户申报、村级核实公示、镇(街道)核查公示及市级抽查公示等程序,补贴资金共计53103877.7元,其中省级以上资金24906298.2元(中央资金当年下达23.73万元,省级资金当年下达2131.68万元,不足部分由市级资金垫付),地方配套资金28197579.5元,补贴资金共计1650500元,大小麦每亩补贴200元,早稻每亩补贴270元,单季晚稻每亩补贴200元,连作晚稻每亩补贴300元,每亩追加稻麦补贴20元,每亩补贴150元,一季旱粮或“三园”(果园、桑园或幼疏林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包括大小麦)50亩且套种比例50%以上,每亩分别补贴220元、170元,每亩补贴3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