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彝族自治县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意向合作方征集公告根据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东彝族自治县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景政办发〔2023〕117号)及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到景东县进行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建设,一、项目概况(一)征集单位:景东彝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负责征集意向合作方,并建立优质光伏企业库)(二)实施单位:景东彝族自治县国有资本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根据优质光伏企业库,并与合作方签订投资开发协议)(三)项目内容:对县域内10个乡(镇)可利用的光伏资源进行投资开发,由合作方负责开发建设项目的全部资金投入、设计、建设、管理和运营维护,景东彝族自治县国有资本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协助合作方对开发建设项目的地方事务手续申办审批和地方事务协调,(四)项目地点:景东彝族自治县内(五)建设范围:1.乡(镇)及部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屋顶,3.其他纳入县级分布式(含屋顶)光伏开发资源库的可利用资源,(二)具备光伏等新能源开发建设和运维能力,四、审核入库景东彝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根据意向合作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意向合作方将纳入我县优质光伏企业库,注:纳入我县优质光伏企业库的意向合作方,方可参与景东彝族自治县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合作的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