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政社[2022]258号)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帮扶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乡振发[2022]112号)文件,我局现对2023年小微企业及就业帮扶车间新吸纳5名员工给予一次性吸纳务工就业补贴,其中城乡劳动力3名,每人补贴1000元,共计3000元,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2名,每人补贴1500元,共计3000元,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从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若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大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反映,联系人:聂宏波联系电话:0357-3421543附件:1.2023年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人员花名表(2).xls2.2023年帮扶车间一次性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花名表.xls大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