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社[2019]119号文件和《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黔府发[2023]12号文件要求,经申请人申请,并上报我局审核,从江县建设工程检测试验有限公司符合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条件,补贴资金共计7784.7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从江县就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55-3919854联系人:曾德美附件:企业享受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明细.xlsx从江县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