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份,灵山县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共528人,拟发放补贴63.2万元,根据《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灵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灵山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灵山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通知》(灵人社发〔2021〕33号)和《灵山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就业和社会保障专责小组关于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统筹开发管理力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通知》规定,符合乡村公益性补贴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天,时间从2023年12月15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止,在公示期间,如对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情况有异议的,于2023年12月2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地址:灵山县县城江南路十里段363号,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群众如实反映申请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情况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附件:灵山县2023年12月份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名册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15日文件下载:灵山县2023年12月份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名册.xls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