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技术创新引导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有关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科技局,雄安新区改发局:为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按照《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技术创新引导专项资金的函》(冀科资函〔2023〕60号)和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现提前下达你市(县)2024年技术创新引导专项资金万元(详见附表),用于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省科学技术奖奖金等项目支出,2024年收入科目列“1100246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请认真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请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市级科技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填报2024年技术创新引导专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于2024年1月15日前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备案(电子版发13832313901@163.com),省科学技术奖奖金名单由省科技厅另行下发,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预算明细表2.提前下达2024年省科学技术奖奖金预算明细表3.2024年技术创新引导专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