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46号各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农业(农牧)农村局:为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现正式下达你地2023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如数(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资金拨付和发放下达各地的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3〕218号)等文件要求,抓紧做好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可与此次安排的一次性补贴资金一并统筹发放,三、相关工作要求各地应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3〕218号)要求,按规定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民手中,做好补贴发放工作,利用现有相关补贴发放基础数据精准识别实际种粮农民,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向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对资金拨付明显偏慢、补贴发放滞后、工作不力的地区,川财农〔2023〕46号附件:2023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分配及绩效目标表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