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运农发〔2022〕29号)文件要求,我县拟遴选5家左右培训机构承担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与对象省域内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二、具备资格与要求1、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除外),自愿在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7、培训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9、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优先录用,2、申报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申报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审时间截止2024年10月之前,4、申报机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半年流水明细,7、公安部门出具的申报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纪犯罪证明,8、申报机构课堂教学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实训基地(照片),拟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遴选,申报机构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一式三份报县农业农村局,附件:2023年运城市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doc新绛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