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运城银保监分局夏县监管组、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夏县支行、县金融服务中心、县行政审批局)2.提升续贷转贷比重,(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行政审批局)9.推动地方法人银行突出支农支小主业,(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夏县支行、县金融服务中心、运城银保监分局夏县监管组、县财政局、县小企业发展中心)12.强化监管政策引导促进作用,(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科局、县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能源局、县水头工业园区服务中心)18.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对新认定为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38.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40.优化小微企业环评,(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41.简化排污许可管理,(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48.全面推行电子照章综合应用,(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行政审批局)51.优化办税缴费服务,(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行政审批局)52.推进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53.深化企业投资建设领域改革,(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59.推行企业“证照通办”服务,(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61.开展“政策找企业、服务到企业”系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