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与对象省域内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二、具备资格与要求1.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自愿在农业农村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7.培训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9.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优先录用,三、申报需提交的资料与证件1.县农业农村局将推荐书上报市农业农村局,4.申报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审时间截止2023年8月之前,5.申报机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半年流水明细,6.申报机构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公章),8.公安部门出具的申报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纪犯罪证明,四、遴选方式为做好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承担机构的申报工作,本次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8日,附件:2022年运城市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垣曲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