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关于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青文旅发〔2023〕2号)、《青岛市入境旅游奖励办法》(青文旅发〔2023〕63号)的相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市文化和旅游局初审、专家评审、集体研究,现对境外宣传促销及展览活动奖、自主组织境外旅游市场推广奖拟奖励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向市文化和旅游局反馈情况,并署真实姓名、单位、联系方式,不接受匿名反映问题,电子邮箱:qdswhhlyjdwjlyhzc@163.com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7号2322室,邮编:266072,来信请注明“青岛市入境旅游奖励政策奖励项目”,截止时间以寄发地邮戳时间为准,附件:青岛市入境旅游奖励项目公示表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