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园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关于报送2024年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需求及做好相关工作的函》(苏农装备函【2023】40号文件要求,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要求如下:一、建设主体服务中心建设主体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正常运行2年以上的农机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等,拥有一定数量的农机操作、维修和管理人员,二、基础设施服务中心建成后的基础设施应包括“两库两间两室两中心”(即:机库、配件库、农资配送间、农产品初加工间、学习培训室、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管理室、烘干中心、维修中心等),农产品加工间、农资配送间、维修中心、烘干中心等相对独立,有维修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专兼职人员负责维修技术管理工作,按《粮食烘干烘干机操作规程》操作,三、装备配置服务中心建成后应有一定数量的农机装备,具有带自动驾驶、控制等功能的农机装备(拖拉机、插秧机、收割机和植保机等)3台以上,四、服务能力服务中心在具备耕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秸秆处理、烘干等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能力的基础上,具有维修保养、农资配送、新装备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信息咨询、培训指导、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综合服务功能,五、制度建设服务中心建成后的制度建设应包括:(一)财务管理,各种动力机械要做到四不漏(油、水、气、电)、配套机具达到三灵活(操作、转动、升降),符合“两库两间两室两中心”管理制度,“两库两间二室两中心”等应符合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