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第一批次珠海市金湾区(开发区)人才住房(面向用人单位配租)的用人单位申请审核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批次审核通过用人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2日(5个工作日),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单位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向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反映或举报,举报材料应详细、准确,内容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并提供身份证明,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由人才住房运营管理单位联系合格申请单位进行本批次人才住房的抽签、选房工作,附件:2023年12月第一批次人才住房(面向用人单位配租)合格申请单位公示名单联系电话:0756-7263363地址: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137号金湾市民服务中心A3栋414室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2月18日附件:1.附件.2023年12月第一批次人才住房(面向用人单位配租)合格申请单位公示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