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上半年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资金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267号)的有关要求,申报企业需将评审通过的2023年上半年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进行网上申报,由于我市涉及申报项目和企业数量较多,现将有关重点注意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逾期不可申报,二、申报平台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外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网络管理应用(选择“2022年度”)进行网上申报,三、申报主体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进口贴息、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综合评价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171号)的有关要求,我市拟通过开拓国际市场项目2246个(线下展会1935个,线上展会311个,详见附件1、2),由评审通过项目的申报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四、有关要求(一)请各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各商协会积极组织辖区内、会员企业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二)请各相关企业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特此通知附件:1-2:2023年上半年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线下展会)(线上展会)审核表(通过)3:外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网络管理应用系统申报事项说明东莞市商务局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