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珠海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涉嫌违反公平竞争政策文件处理建议的函》(珠公竞审办函〔2022〕8号)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发现问题进行核实整改的通知》(粤市监反垄断〔2023〕116号)精神,结合我区总部经济工作实际,决定废止《金湾区鼓励总部经济发展实施办法》(珠金府办〔2021〕11号,ZJFGS-2021-02),并于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13日期间通过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公众未提出意见,特此公告,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2023年12月14日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扫一扫,分享给好友或朋友圈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