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102号)规定,我局通过系统比对,以及相关部门的会审,初步确认25家单位(名单如下)符合2022年度企业稳岗返还的条件,现予以公示:稳岗返还补贴享受条件:1.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2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2.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12个月以上,3.参保企业和社会团体未存在严重违法失信、不属于列入出清名单僵尸企业,稳岗返还补贴使用范围: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支出,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以来电来访等方式,向顺昌县劳动就业中心失业保险股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联系电话:0599-7822017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15日享受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公示名单(第二批)序号单位名称备注1福建省天弘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福建省顺昌县井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3顺昌县水南搬运站4顺昌县水之城供水有限公司5顺昌县青杉林业技术有限公司6福建省顺昌谟武水电有限责任公司7顺昌县碧中益劳务有限公司8福建省顺昌县升升木业有限公司9福建省顺昌景顺水电有限公司10顺昌县十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11福建省顺昌森绿林业有限公司12顺昌县聚墨学堂艺术培训有限公司13福建省顺昌真会算财务管理有限公司14福建顺昌世程体育发展有限公司15顺昌县康祥药业有限公司16福建顺融大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7福建顺昌融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8福建京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9顺昌县贵派集成吊顶商行20福建省胜源钢构工程有限公司21福建省鑫青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2福建省顺昌县顺鑫物流有限公司23顺昌县土产公司24福建永恒创新材料有限公司25顺昌县三和水产品加工厂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