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荆人社发〔2023〕32号)文件,我县执行“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华鲁恒升(荆州)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江陵发电有限公司、荆州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江陵分公司、湖北新铭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省烟草公司荆州市公司江陵营销部、湖北江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荆州市悠进电装有限公司、荆州中鑫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荆州众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陵分公司,2023年分别招用了79名、5名、3名、2名、1名、1名、1名、1名、1名、1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参加了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拟分别向以上公司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7.9万元、0.5万元、0.3万元、0.2万元、0.1万元、0.1万元、0.1万元、0.1万元、0.1万元、0.1万元,现将其招用的名单公示见如下:附件1:一次性扩岗第一批公示公示期限: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咨询电话:0716—4739625、0716—4734391监督举报电话:0716-4738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