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内河航运绿色发展示范工程船舶LNG动力改造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交水〔2021〕594号),《韶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内河船舶LNG动力改造补贴资金的通知》(韶财综〔2021〕60号)、《韶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内河船舶LNG动力改造补贴资金的通知》(韶财综〔2021〕74号)要求,按照我市船舶LNG动力改造实际进度情况,经审核,我市2023年度第二批5艘船舶LNG动力改造拟予以补贴765万元,现将有关补贴拨付计划(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韶关市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人:曾志才电话:0751-8859953,附件:韶关市2023年第二批船舶LNG动力改造补贴资金计划表(5艘船舶765万).xls韶关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