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播报收起播放重播朗读根据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相关企业信息,县(市、区)主管部门报送,对有关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进行更新,现将更新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16日16时截止),请各主管部门、企业在公示期内完成信息核对及疑义申述工作,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相关要求:1.主管部门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主管部门将异议情况书面上报我局,2.公示信息与系统数据不一致的,企业可通过申诉模块上报申诉内容,并附相关印证材料,3.企业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信息,如因企业自身因素导致信用评分无效的,不予以补录、勘误,联系人:曹龄媚、翁佳俊联系电话:82465125附件:2023年第三季度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更新.xls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2月14日顶部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