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汕商务贸函〔2023〕75号)精神,经组织企业申报,商务部门评审、审核,局党组会讨论通过等程序,确定2024年省级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分配方案(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4日-18日(共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联系人:陈裕聪,联系电话:3385600,传真:3362242,监督投诉电话:3367493,附件:汕尾市2024年省级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分配方案.docx汕尾市商务局2023年12月14日关联稿件: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