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网络货运经营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通过各市组织申报、省级网络货运运行监测平台技术对接,全省共有93家网络货运企业提交复核申请,71家复核通过,现将复核结果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12月14日至12月21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311-87060129,附件: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复核结果.docx河北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