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77号)、《南通市市区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细则》(通人社职〔2019〕15号)、东人社就〔2019〕10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单位申报、县人社部门审核等程序,认定如东县20名同志可申报2023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后续补贴(补贴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提出,过期不予受理,如东县2023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后续补贴发放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