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各有关基地:根据《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武经信规〔2020〕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武汉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经企业(单位)申报、各区审核推荐、市经信局复审、专家评审、公示、局长办公会审议等程序,确认武汉高科医疗器械园小微双创示范基地等20家基地为2023年武汉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见附件,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要积极引导、培育辖区内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创建示范基地,加强对辖区示范基地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并及时报送示范基地运营情况有关信息,各示范基地要加快中小企业服务工作站和服务专员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效,积极开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示范基地有效期三年,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市经信局对示范基地进行抽查,对不符合示范基地条件和要求的,将撤销其示范基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