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科规〔2023〕6号关于印发《长春市科技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一批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特色园区,市科技局制定了《长春市科技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附件:《长春市科技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长春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2月13日长春市科技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一批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特色园区,第二条长春市科技产业园(以下简称科技产业园)是指域内外高校院所或院士团队与县(市)区、开发区在长春市共建,科技产业园主要分为研发转化型、产业创新型,(二)产业创新型:以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主要功能的园区,明确每年转化科技成果、引进孵化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引进培养科技人才等目标,支持科技产业园发展,制定支持科技产业园发展的相关政策,推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科技产业园转化,对科技产业园运营主体或高校院所,第六章管理考核第十二条科技产业园每季度要向市科技局报送园区建设进展情况,第十三条科技产业园每年1月底前要向市科技局报送上年度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