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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科学技术局中共广元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元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 | 2023-12-14
第二条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特派员(以下简称高企特派员)是指立足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求,派驻到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和拟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创新服务的科技人员,第三条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高企特派员的选派、管理、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第二章选派范围和条件第五条高企特派员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中选派,第六条选派条件(一)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市级及以上人才项目(计划)入选者或具有与科技服务相关认证资格的人员,市科技局面向企业征集科技特派员需求,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企业需求和科技特派员意向,高企特派员按照工作任务书到企开展工作,定期召开高企特派员服务企业座谈会,第十一条高企特派员应按照工作任务书要求,每半年向市、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报送工作信息不少于6条,第十二条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市、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共同负责高企特派员管理,高企特派员与派驻企业确认无法履行工作任务的,第十八条高企特派员工作补助通过后补助形式从市科技计划经费中列支,第十九条工作补助用于高企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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