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风奥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汽车配件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稽处字〔2023〕102号当事人:合肥市风奥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092477868U,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合肥市风奥商贸有限公司所销售的“标注有‘SK’、‘AL’的汽车配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侵权的汽车配件10台,2、罚款7000元,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主动履行,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12月8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