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级以上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温资规瓯〔2023〕221号)文件精神,2023年我区市级以上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标准为30元/亩·年,现将丽岙街道市级以上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分配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各监督单位反映公示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们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视情况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监督电话:0577-85382114下川村0577-85380659下章村0577-85387828杨宅村0577-85380934丽岙街道办事处0577-88276900瓯海区资规分局附件:丽岙街道2023年度市级以上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分配表公示单位: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丽岙街道办事处2023年12月14日附件:丽岙街道2023年度市级以上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分配表序号村(社区)公益林拟发放农业亩数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标准为30元/亩·年补偿金额省级市级丽岙街道(合计)1305.4030391621下川村290.403087122下章村469.9030140973杨宅村545.103016353注:因2023年开展省级公益林与国土“三调”融合优化后续完善工作,本次省级公益林资金拟发放面积数据为初期融合优化成果数据,请各镇街、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公益林融合优化成果后续完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完成各村省级公益林成果面积核实、确认后,以最终确认面积作为资金发放清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