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市试点地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阶梯式资金奖补方案(试行)》(通环规〔2023〕5号),现对第一批满足奖补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致电0513-59002795,或将意见发送至邮箱:ntwf12369@126.com,南通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14日南通市试点地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阶梯式资金奖补拨付名单(第一批)序号地区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业类型VOCs削减量拨付金额1通州区南通继忠港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9132061233110308X4金属表面处理11.3吨67.8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