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20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8号)和《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落实2023年失业保险政策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云社险通〔2023〕9号)规定,经审核,拟同意给予以下企业稳岗返还,现予以公示(第二批):序号单位名称企业规模类型返回比例返还总额返还金额1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蒗分公司中小微企业0.622464.4113478.652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小微企业0.611406843云南泸沽湖银湖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0.613111.27866.724宁蒗彝族自治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中小微企业0.633751.6820251.015丽江昊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蒗分公司中小微企业0.6844.08506.456宁蒗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0.663443806.47宁蒗县彝水天成幼儿园中小微企业0.61080648合计7户47241.23元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向宁蒗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0888-5528863,宁蒗彝族自治县社保中心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