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工信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3﹞34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要求依据《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在生产制造、电信、互联网、公共机构、能源、金融、电子商务等数据中心重点应用领域以及提供算力服务的超级计算、智能计算领域,选择一批能效水平高且绿色低碳、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管理完善、代表性强的数据中心进行推荐,(三)机柜资源、算力负荷、网络资源等算力资源利用水平处于行业内先进水平,(五)绿色低碳发展水平高,二、推荐程序(一)各数据中心对照《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创建和自评价,自主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现场评价及出具第三方评价报告,第三方评价机构应参照《绿色制造体系评价参考程序》(工信厅节函〔2017〕564号)开展独立评价,三、具体要求(一)请各市(地)工信局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将《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汇总表》及各单位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省工信厅,(二)《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自评价及第三方评价报告模板可在省工信厅官网(gxt.hlj.gov.cn)下载,对不再符合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要求的单位应及时通过省工信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有关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联合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名单,四、联系方式省工信厅:王奇夫0451-87206208省商务厅:李博0451-82643966省通信管理局:赵伟华0451-53005823附件: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汇总表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商务厅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