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区”战略,积极推进产学研联合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常州市武进区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武政办发〔2022〕59号)有关规定,2023年常州市武进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产学研奖励)经项目申报、现场核查、局党组研究、公示等程序,现下达给你们,并相应增列2023年度“2069901科技奖励”预算支出指标(详见附件),下达经费491.13元,请各承担单位在收到通知后到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拨款手续,区属单位到区财政局办理拨款手续,请各承担单位按照《常州市武进区促进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奖励资金按财务制度规定计入相应会计科目,科技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附件:1.2023年武进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省产业研究院联合创新中心建设奖励)汇总表.doc2.2023年武进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省产业研究院联合创新中心建设奖励)项目表.doc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局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