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联节函〔2023〕3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厅、委):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依据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等要求,针织物、纱线,(二)单位产品能耗水平达到或优于本行业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先进值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的标杆水平,符合要求的企业可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部门提交能效“领跑者”企业申请报告,鼓励有关行业协会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部门推荐本行业符合要求的企业,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企业申请进行初审,于2023年12月29日前将推荐意见、企业申请及《2023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复审,确定和发布2023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原则上每个细分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数量不超过5家,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能效“领跑者”企业宣传推广,100820附件:1.2023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推荐汇总表.wps2.2023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申请报告.wps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