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27号)、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19〕4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的通知》(泰财金〔2020〕23号)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4日-12月20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0538-7233456附件:《新泰市创业担保贷款认定明细表》.xlsx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