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文化人才专项经费预算的通知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县(市、区)财政局、雄安新区改发局: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文化人才专项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3〕184号),现提前下达你市2024年文化人才专项经费预算万元(具体金额见附件),请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请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和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有关规定,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文化人才专项经费预算分配明细表2.提前下达2024年文化人才专项经费预算绩效目标表河北省财政厅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