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现将《银川市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银川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0月17日银川市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建设创新发展引领市的实施意见》(银党发〔2022〕23号)、《银川市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22-2025年)》(银党办〔2022〕135号)等文件精神,第二条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的原则是“政府引导、统筹规划、分类指导、配套支持”,项目实施有助于优化提升科技创新平台能级,第二章支持对象及标准第三条项目申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在银川市辖区内注册成立,主营业务或产品属于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或银川市“三新”产业相关技术领域,且已组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平台或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通过实施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可提升研发平台能级,纯生产类设备、与主营业务及研发方向不相关的设备、经研究不宜支持的设备等均不属于本项目支持范围,第三章组织实施第六条银川市科技局是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申报推荐,第八条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通过银川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申报,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实施责任主体,第十二条银川市科技局会同银川市财政局加强项目资金监督检查,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银川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定执行。